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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國團結圈活動競賽辦法
(第23屆)
壹、宗 旨
經濟部工業局為促使團結圈活動【泛指品管圈、小集團、自主管理、工作圈、品質改善/創新團隊(QIT)、生產保養(PM)圈及六標準差(6σ)等活動】能在全國各公民營企業機構(關)徹底推展,以發揮團隊改進精神,強化組織體質,特公開舉辦「全國團結圈活動競賽」,藉以相互觀摩與交流,提升整體活動水準,強化國際競爭能力
貳、主辦單位
經濟部工業局
參、執行單位
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
肆、參加對象
凡登記為全國團結圈活動推行總會所屬北、中、南區推行區會之會員皆得報名參賽。
伍、競賽流程
一、報名
(一)報名資格
凡隸屬全國團結圈活動推行區會會員之團結圈,且其發表題目在前年度
3月31日以後完成者。
(二)報名分組
依報名圈所屬會員之「獲獎積分」劃分為「至善組」及「團結組」、「中小企業組」三組,其標準如下:(積分計算以全國競賽為基準)
1.至善組 團結組、中小企業組累積獲獎積分達10分(含)以上者
2.團結組 累積獲獎積分未達10分者
3.中小企業組 符合中小企業資格*且累積獲獎積分未達10分者
備註:
獲獎積分換算標準:
獎 別 金塔獎 銀塔獎 銅塔獎
積 分 3 2 1
(三)報名時間
本年度5月底以前。
(四)報名名額
凡登記之會員均可報名參加,其參賽圈數採開放不設限。
(五)報名方式
依會員推薦之報名圈所在區域,向所屬「全國團結圈活動推行區會」辦理報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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